美国:新立法建议将加密货币排除在证券法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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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两名美国国会议员在众议院提出一项法案,将数字资产排除在证券之外。
Reps.Warren Davidson(R)和Darren Soto(D)引入了“2018年代币分类法”,并试图通过修改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法”,将数字货币排除在证券之外。法案特别要求:
“...指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通过公钥密码保护的数字单位实施某些监管变更,调整个人退休账户中持有的虚拟货币的税收,为另一个虚拟货币的交易创造免税条件,为出售或交换虚拟货币以外的现金以及其他用途而实现的收益,以减少免税。“
该文件进一步规定,财政部部长应发布规定,提供确认收益或损失的数字货币交易回报信息。
戴维森宣布,计划在12月初引入立法,为加密货币和数字资产创建一个“资产类别”。他表示,这项法律“将阻止它们被归类为证券,但也将允许联邦政府更有效地监管首次发行代币的行为。”
该法案是在戴维森于9月份举行的国会“加密圆桌会议”之后发布的。来自华尔街主要公司和加密公司的超过45名代表告诉立法者,初始代币产品(ICO)和数字货币的监管明确性明显不足,而一些与会者认为,现行法规不仅含糊不清,而且过时。
戴维森在11月晚些时候宣布,计划推出一项法案,允许ICO“回避”美国证券法,并建议将ICO视为产品,而不是在联邦和州一级的证券。
文章编译自:cointelegrap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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