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一舟:当然程炳皓会恨我
有很多朋友发给我这个链接: 陈一舟激辩王峰十问:我不是不想打硬仗,而是不想打一定会死的硬仗!
本来我觉得和我没有关系,也没有看。
直到有个朋友直接拷贝了里面的一段话发给我,我才明白他们为什么发给我。
我也觉得好像和我有点关系了,那段话是这样的:
王峰:5Q校园网,你不提我们都快忘了,哈哈。还有一位同学。不知你还愿不愿意提起程炳皓了,一个 真假开心网之争 ,让你们曾经对簿公堂,两年前程炳皓也已经离开了自己一手创办的开心网,一走了之,很多人都替程炳皓感到惋惜。当初为了对他发起阻击战,你不惜背负了假开心网的骂名,事后多年,你觉得那场阻击战打得值吗?事实上,你确实阻击了在白领市场红遍一时的开心网,但自己最终也没成。我想说的是,如果程炳皓没有被你阻击,当年的程炳皓开心网有机会成长为互联网市场上的一棵大树吗?
陈一舟:你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一个可以证明的事实是,开心网是 QQ农场 阻击成功的。QQ农场把人人开放平台上开心农场原代码买过去,自己运营,把Qzone用户大部分导过去了。你可以看到当时的Alexa曲线,QQ农场推出以后,Qzone增长迅猛,而人人(当时还叫校内)和开心网增长曲线马上平下来了。农场偷菜是中国互联网的一个首创,也是各国社交网络崛起的重要原因。但是你看发明偷菜的上海五分钟公司好像也没了。商业竞争是残酷的,当然程炳皓会恨我。将心比心,如果换我,我也会恨他。
如果没有QQ农场,人人网会活得更好一点,开心网也会上市。但是,如果腾讯最后还是祭出微信,老二老三还是非死不可。唯一的可能性,是当时人人和开心合并,把学生和白领用户群打通(直到现在,这两个群体还是非常隔离的),然后还必须奇迹般的要么自己搞出一个微信样的产品要么收购一个微信产品比张小龙的微信早点推出外加拼命推广。
做为上文提及的当事人,我有责任说明一些事实和我的立场:
1
王峰所说的“真假开心网之争,让你们曾经对簿公堂”,这一案,法院终审裁定:"假开心网"的运营实体-千橡集团,构成了 不正当竞争 ,法庭禁止千橡使用“开心网”或近似名称。
2
“假开心网”这种不正当竞争手段,在中国互联网历史上, 仅此一例 ,希望以后也不会再有。
3
“真假开心网”一案引发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很多人都替程炳皓感到惋惜”(王峰语),都是因为这种“不正当竞争”。
陈一舟先生在对话中,避而不谈王峰提到的“背负假开心网的骂名”,而是重点谈论“QQ农场”对人人网和开心网的影响,但是,人家腾讯没有“不正当竞争”,没有违法啊。
也许有人只关注结果、只关注输赢;但是,我更觉得“
竞赛是否公平
”、“选手是否遵守规则”、“违法行为是否得到应有惩罚”这些问题,至少同样值得关注。
4
当年的判决裁定,千橡赔偿开心网40万元,舆论公认,相对于开心网的损失和千橡的违法所得,这个赔偿金额不值一提, 违法成本过低 。
对于互联网这一飞速发展的新生事物,法律有一定的滞后,是可以理解的,我想如果这一案在今天判决,赔偿金额很可能会不一样。
但,这也正是,“真假开心网之争”,对开心网带来巨大不利影响的根本原因。
我猜,这也是陈一舟先生当年,出此一策的根本原因。
5
从陈一舟先生这一次的谈话,以及他以前的言行中,可以看到,陈先生非常在意的是——“赢”。
谁都希望“赢”。但是,违反规则的“赢”,是 真正的“赢” 吗?
金庸先生的武侠世界中,江湖好汉可以不顾王法,但仍然极为重视江湖规矩。
因为,一个没有规则的世界,会是所有人的噩梦。
6
陈一舟先生在这次谈话中,称呼我们为“ 开心网 ”,这非常难能可贵。
因为,之前陈先生一直称我们为“开心001”,称呼自己的“假开心网”为“开心网”,即使在法院判决千橡集团不得使用“开心网”名号后,陈先生依然称我们为“开心001”。
不得不说,我每一次看到或者听到,陈先生在各种正式场合,使用一个他给我们取的绰号来称呼我们,我的心情都会很不愉快。
这一次,陈先生终于第一次(就我所知)称呼我们为“开心网”,虽然迟到了很多年,但是我,还是感到心情舒畅。
7
十年前,我是第一次创办一家公司,再之前我的人生,是一个典型的程序员。
那时候,我对于商业、和社会环境的理解,非常简单幼稚,而在这方面,陈一舟先生,比我高到不知哪里去了。
他,教会了我很多。——此语并无贬义。
而这十年来,我睡梦中都无数次复盘此事,离开开心网后,我突然明白,“真假开心网”一案,如果我应对得当,很可能是开心网一个难得的 发展契机 。
每件事情发生的时候,都蕴含之后的无数种可能,这件事情不能决定你的未来,是你如何应对决定你的未来。
只是我当年没有这种认知,很多机会都没有把握好,使得投资人、团队,和关心我们的用户失望了,十分对不起你们。
所以,陈一舟先生所谓“当然程炳皓会恨我”,其实谈不上啦。
所有的问题,都还是我自己的问题。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