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众多大佬点赞的分布式商业究竟是什么?
关于“分布式商业”,作为区块链从业者应该多多少少都有所听闻,甚至在某些领域受到了众多人的追捧。但对于大部分小白用户来说,这个词就如前两年热火朝天的“共享经济”一般,听起来特别高大上,实则“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
虽然分布式商业算是一个全新的名词,但实际上理解起来并不那么困难,甚至一些懂行的人可以对比联想到一些传统商业的影子,当然仅仅是个影子。
那么,这个被众多大佬点赞的分布式商业究竟是什么呢?
2017 年,微众银行率先提出了 “ 分布式商业 ” 的概念,将其定义为: 一种由多个具有对等地位的商业利益共同体所建立的新型生产关系,是通过预设的透明规则进行组织管理、职能分工、价值交换、共同提供商品与服务,并分享收益的新型经济活动行为。
该定义在之后的一年里逐渐被行业广泛接受,目前部分企业对于 “ 分布式商业 ” 的理解也已经达成了初步共识。
虽然看起来把分布式商业解释的很到位了(实际抽象的也不错),但我知道普通吃瓜群众仍然理解不了,这就好比专家说“不能随便涨劳动者工资,低工资是我们的优势”一样,某些意义上就是“吹牛”。
再进一步解释微众银行对分布式商业定义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些有趣的东西。
商业模式的转变
过去的几十年,商业模式大概经历了两次较大的转型, 第一次是从集中式商业到连锁商业的转变,第二次是从连锁商业到共享商业的转变,到目前为止这三种商业形态构成了大部分企业的主要商业模式, 基本可以套进去。
而现在我们提出的分布式商业被广泛的认为是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第三次转型,它代表着我们正从之前垄断式商业模式,逐步转变为更加开放的商业生态,分布式商业会实现更彻底和更充分的去集中、去垄断。
当然,这些商业模式转变的背后其实是更深层次的社会组织形态变化,作为我国第一位系统研究组织形态管理规律的独立学者杨少杰老师,在其著作《进化:组织形态管理》中对此进行了缜密的分析,笔者将核心内容摘录如下图。
从 1.0 时代到 4.0 时代就是引起商业模式转变的核心要素,股东的概念开始发生变化,价值的传导也相应跟随改变,最终形成一个市场、企业、参与者共创共赢的局面。虽然这听起来有点“假大空”,但事实上我们正朝这个方向改变着。
分布式商业的魅力
区块链本身有三个重要的特点,分布式、去(多)中心和自组织,这三个点可以引申出一些重要的变化,包括信任机制被重塑,价值体系网被革新以及生态可扩展性极大提高。
具体来说在可见的未来会有这样颠覆性的变化发生:
一是所有的商业中介、信任中介、信用中介都被数学算法所取代,不再需要中心化组织,不再需要中介成本,商业可扩展性变成无限大(李礼辉);
二是价值增长机制体现为“摩尔定律”,一旦越过拐点,立马实现指数级增长(肖风);
三是使用权和所用权将会发生变化,在确权的基础上参与者既会成为生态参与者,也会成为生态建设者;
四是数字经济会依托现有的联盟链或者公链重新分配生产活动,包括激励方式和协作方式的改变。
当然这些改变的发生并非全部依托于区块链技术,还可能有其他技术的配合,包括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分布式商业的核心问题在于如何让组织更加扁平化,如何让参与者成为建设者,以及如何更好的达成共识。
正如微众银行副行长兼首席信息官马智涛所说, “分布式商业模式强调对等参与,它颠覆了中心化的思维方式,大企业要放下自己的包袱。”
再看分布式商业
现在我们回到微众银行对分布式商业的表述,“由多个具有对等地位的商业利益共同体所建立的新型生产关系”,其实这里的“对等地位”并不是我们常规意义上的对等,而是将之前的垄断商业形态下放到棋盘上,大家都可以看到对方的棋盘分布,然后我们再来参与竞争,而区块链技术的效用正是让“棋盘公开透明”的支撑。
在满足“对等”之后,商业参与者的协作会变得更加高效,毕竟我们的协作方式,以及收益方式都已写在代码上,谁也无法篡改,在数字世界代码即法律。
举例来说拼多多其实就是分布式商业早期的雏形,为何这样说?
如果是玩过拼多多的人(可能被很多年轻人鄙视)大概知道,当自己的分享动作发生后,是可以获得激励以及明显的“砍价”,这样会刺激参与者不停地分享。从传播角度来说,此时的消费者已经成了平台的建设者(传播者),并且获得了自己想要的收益。
这样的案例还有许多,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来看微商,每一个代理何尝不是超级节点,参与建设,分享收益,从中心化渠道逐步转变为多中心渠道,而这些都是分布式商业的影子。
至于未来是否所有商业形态都会朝分布式商业转变,笔者不敢妄下结论,但类比互联网思维的变化,分布式商业或许也会产生一种思维的转变,而作为企业至少不该选择拒绝了解,作为我们个人,找到这样的生态参与或许会更有意思。
遥想去年大润发被马云 224 亿收购,其董事长黄明端辞职时感慨万分, “赢了所有对手却输给了时代” ,未来的商业战场同样会有这样的故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