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趙長鵬最終判處4個月監禁,CZ在法庭上都說了什麼?
經過數小時的審理後,法官查理‧瓊斯(Richard Jones)最終判處趙長鵬 4 個月監禁,遠低於此前司法部要求(檢察官要求判處 36 個月刑期)。
(背景補充: CZ量刑》美國緩刑辦公室建議5個月緩刑、司法部則求刑3年,小心BNB波動 )
幣 安交易所創辦人趙長鵬(CZ),在台灣時間 5 月 1 日午夜(美國時間 4 月 30 日)出席美國西雅圖地方法院判刑聽證會,在經過數小時的審理後,法官查理‧瓊斯(Richard Jones)最終判處 4 個月監禁,遠低於此前司法部要求(檢察官要求判處 36 個月刑期)。
法官、CZ 的辯護律師甚至檢察官在 2.5 小時的量刑聽證會上都承認,這位 47 歲的億萬富翁不是普通的刑事被告。相反,他是一位慈善家、行善者、第一次違法者和顧家男人,他自首並接受可能發生的一切。
至於確切的入監執行日期與地點,將由監獄管理局和緩刑辦公室另行公告,而 CZ 也當庭確認他將接受法院的判決。
CZ 在法庭上的聲明
基本上,儘管檢方在法庭上多次表示為了達到懲罰效果、以及反映犯罪的嚴重程度,建議法官提高量刑;不過遭到瓊斯法官多次拒絕,另外他表示已經閱讀了 CZ 親友們提交的 161 封信件,他所看到的證據都具有減輕處罰的性質。
我從未見過這麼多的信件,不僅僅是來自家人,還包括長期認識你的人們發來的。
這些信件描繪了一個被你的動力、激情和幹勁所驅動的人…你冒著你的全部資產風險,讓幣安取得成功。
當然法官也提到,對於未能善盡反洗錢程序,CZ 作為幣安執行長,需要因此負責,因為這可能對洗錢活動產生重大影響,包括毒品交易和恐怖主義。
輪到 CZ 發表聲明時,他對於過去犯過的錯誤供認不諱,表示已經充分瞭解到有一個健全的 KYC/AML 方案的重要性,但他已嘗試糾正這個問題,並已指示幣安與美國政府合作。
彭博:若入獄就成美國史上最富有囚犯
據彭博昨日 報導 ,CZ 將成為美國聯邦監獄服刑史上最富有的囚犯,原因是趙長鵬對幣安的所有權,及其約 430 億美元的個人身家,並未受到案件影響,隨著幣安業務在新一輪牛市中成長,他的財富還可能進一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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