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3 音乐与 NFT,音乐 NFT 与版权
音乐是人类文明必不可少的“精神食粮”,无论是在 to the moon 星辰大海的征途中,亦或是在 metaverse 色彩斑斓的数字虚拟世界,我们都离不开音乐,也会被那些旋律所打动。在 Web3 的浪潮中,音乐必定会占据一席之地。
本文将从音乐产业开始,从法律角度分析 Web3 音乐赛道中音乐 NFT 背后的原理。由于著作权和版权两个概念表述大致统一,根据《著作权法》第 62 条规定:“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本文统一采用“著作权”的表述。同时,基于水平受限,以下分析仅基于中国《著作权》的法律体系。
一、音乐产业
在漫长的音乐发展史中,音乐本身没有太大变化,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音乐的传播媒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之相对应的经济模型亦是如此。我们看到音乐的传播途径从音乐现场,到留声机、广播、电视,再到目前的流媒体平台;传播媒介从黑胶唱片、磁带、CD 光盘的物理媒介,到 MP3、数字专辑等数字媒介;经济模型也从传统的销售模式,转变到了互联网时代的流量模式。可以看出每一次音乐传播媒介的发展,都会带来巨大的产业的变迁。
根据国际唱片协会(IFPI)发布的《2022 年全球音乐报告》显示,2021 年全球录制音乐产业总收入为 259 亿美元,比 2020 年的总收入增长了 18.5%,数字流媒体板块收入增长了 24.3%。
(from 国际唱片协会(IFPI)《2022 年全球音乐报告》)
通过上图数据可以看出,在互联网尚未普及的年代,唱片公司是行业中话语权最强的一方,能够掌握上游的内容生产(音乐人的发掘、包装,音乐的制作),中游的音乐分发,以及下游的消费结算(唱片的售卖和演唱会的运营等)等所有环节。直到互联网普及,唱片公司在中游的宣发推广上面,已经不再具有优势,并且随着数字技术的成熟,在下游消费结算上,用户也逐渐放弃了购买物理媒介习惯,转向如 Spotify 这类流媒体平台的订阅付费模式。由此,流媒体平台成了音乐人与用户之间的新中介,不但负责内容的宣传、分发,还直接通过流媒体平台与用户进行消费结算,同时凭借自身优势向上游大力发展内容生产,着力培育新音乐人和原创音乐。
综上可以看出,目前流媒体平台凭借互联网流量的巨大优势,占据着音乐产业的中下游,并在不断蚕食唱片公司上游内容生产的地位,但是唱片公司凭借几十年积累的版权资源及内容制作优势,依然能够顽强抵抗,并且在不断探索新的机会。
二、什么是 Web3 音乐
大胆定义什么是 Web3 音乐。首先音乐依然是音乐,加上 Web3,则是将音乐与区块链、智能合约等新兴技术及 Tokenomics 相结合,创造全新的音乐生态系统。ChatGPT 给我们总结了 Web3 音乐的主要特点:
(1)去中心化:Web3 音乐通过区块链等技术实现了去中心化,消除了传统音乐行业中中心化的管理和控制,使音乐人和消费者可以更加平等地参与音乐生态系统的构建和运营。
(2)透明和公平:Web3 音乐使用智能合约等技术,实现了音乐版权和收益分配的透明和公平。这样能够更好地保护音乐人的权益,消除传统音乐行业中版权纠纷等问题,也能够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公平和透明的音乐服务。
(3)创新的商业模式:Web3 音乐采用虚拟资产 NFT 等技术,创造了全新的音乐经济模式。这样能够为音乐人提供更多的商业机会,如数字化音乐收藏、音乐票务、音乐授权等。
(4)高效的音乐发行和管理:Web3 音乐采用智能合约和区块链技术,可以实现音乐版权管理、消费者数据分析等高效的音乐发行和管理。这样能够提高音乐行业的效率和效益,减少中间环节,提升音乐产业的发展速度和潜力。
总之,Web3 音乐是一种全新的、去中心化的音乐模式,通过区块链等技术,实现了透明、公平、高效和创新的音乐生态系统,有望成为未来音乐产业的发展方向之一。
(from AC Capital Research 丨音乐 NFT 带来的新可能)
的确,Web3 音乐是对传统音乐产业的一次重构,(1)不仅能够解决现有音乐产业的问题,如运用区块链的技术,通过智能合约将不透明、分配不均的版权问题解决,实现“去中介化”,实现价值的重新分配;(2)还能通过 Web3 的手段(如 Tokenomics,NFT,DeFi,Gamefi 等)创造出新的消费场景,为音乐人创造新的收入渠道;(3)同时通过 NFT 或 DAO 的形式,能够将音乐人与用户重新连接,并将用户也纳入价值分配的体系中,重构全新商业模式。
(from Wonders and Doubts About Music in Web3)
目前虽然 Web3 音乐赛道上获得融资的项目也不少,但是雷声大雨点小,可能还处于熊市持续 build 的阶段,并没有看到一些颠覆性的项目出现。目前的 Web3 音乐赛道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上游的音乐创作工具(如 AIGC 等生成式的创新手段帮助音乐人创作);(2)中游的宣发营销推广(即包括音乐 NFT 形式的营销,具有代表性的项目如 Oneof,Sound.xyz,Catalog);(3)下游的 Web3 流媒体播放(即直面 C 端的流量入口,具有代表性项目如 Audius);(4)版税投资(即通过版税众筹的形式让粉丝用户也能成为音乐的投资者,具有代表性项目如 Royal, Opulous);(5)粉丝音乐社区 DAO(即利用音乐的凝聚力聚合一群志同道合的小伙伴,去切实探索 Web3 音乐的一切可能,具有代表性项目如 Water & Music, Good Karma Records)。
目前整个 Web3 音乐赛道还处于早期探索阶段,虽然很多项目都拿到了种子轮融资,但是拿到上千万天使融资的项目寥寥无几,而且也没有看到一种可持续的商业模式。Web3 音乐目前还是很难脱离开 Web2 的音乐场景去单飞,还是需要很长一段路要走。目前来看,音乐 NFT 这条赛道似乎更加清晰,想象空间较大。
三、什么是 NFT
3.1 NFT 的概念
NFT 是“非同质化代币”(Non-Fungible Token)的简称,是现实资产或数字资产(以下简称“底层资产”)通过区块链技术生成的加密数字凭证,用以记录底层资产生成的链上数字资产的所有权,具有独一无二、不可替代、不可分割、可编程性、可追溯性、永久保存等的特性。相比之下,比特币、以太坊等这类虚拟货币属于“同质化代币”(Fungible Token),互相之间不存在质的差别。
NFT 是底层资产的链上数字映射,就像一个区块链上的数字容器,它具有什么属性取决于你往这个数字容器里面装了什么。“Mint 上链”或“筹造”指通过区块链生成 NFT 的过程。如果艺术家 thezoekid1 将其 Summer Dream 这幅数字作品 Mint 上链,那它就是艺术品 NFT;如果 Yuga Labs 将其 10 k 个不同的 CryptoPunks 数字作品头像 Mint 上链,那么它就是 CryptoPunks NFT 头像;如果 Rihanna 将其 Bitch Better Have My Money 这首歌曲 Mint 上链,那它就是音乐 NFT。
3.2 NFT 的法律概念
按照作品著作权的权利表述,并结合2020年《著作权法》将“数字化”纳入复制权的定义中,明确其为复制作品的手段之一。那么NFT 就是行使了作品的复制权之后形成的作品复制品 NFT,区别是 NFT 具有独一无二、不可替代、永久保存等特性。
行使作品复制权后形成的NFT,则是一项虚拟资产,法律效果表现为 NFT 虚拟资产的所有权。在立法层面,《民法典》为了顺应互联网时代的趋势,在其第一百二十七条,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了法律的保护范围。《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虽然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等待单行法律规定的出台,但是《民法典》已然给定了大方向。
然而,拥有 NFT 虚拟资产的所有权,并不代表拥有底层作品(通常是现实作品或数字作品,一般为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的著作权,要严格区分 NFT 的所有权与著作权。
著作权赋予权利人专有的权利,或者叫做排他的权利,如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意味着权利人能够凭借法律的力量排斥他人以特定的方式利用作品或其他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邻接权客体)。所有权对应的客体是物,是一个硬币的正反面,并且基于此有权使用、收益、处分。而著作权法对应的客体是以物为载体的智力成果,并非一个硬币的正反面,权利人对自己作品的利用不影响其他人同时对同一作品的利用。
3.3 持有的 NFT 到底持有了什么?
至于持有的 NFT 到底拿到了什么著作权,取决于著作权人是否给予了授权,给予了何种授权。 著作权人(项目方)通常会在其官网,通过权利声明形式,发布具体的《Terms & Conditions》或《用户协议》予以公示,来告诉 NFT 持有者,除了 NFT 的虚拟资产所有权,他们还拿到了什么样的著作权权益。
(1)如果著作权人艺术家 thezoekid1 仅仅将其 Summer Dream 这幅数字作品 Mint 上链,并不附带任何其他著作权,那它就是艺术品 NFT,仅有收藏属性,NFT 持有人仅仅对该艺术品 NFT 享有虚拟资产的所有权,这类 NFT 可以叫做“数字收藏品”(Digital Collectable)。
(2)如果著作权人 Yuga Labs 将其 10 k 个不同的 CryptoPunks 数字作品头像 Mint 上链,并通过《用户协议》附带部分著作权授权,那么就造就了鼎鼎大名的 CryptoPunks NFT 项目,NFT 持有者可以根据著作权人的授权,进行一系列商业 / 非商业活动,这类 NFT 可以叫做“版权类”NFT。
(3)如果 Rihana 将其 Bitch Better Have My Money 这首录音制品的权益 Mint 上链,并通过《NFT Ownership Agreement》约定了著作权人与 NFT 持有者关于 NFT 附带的流媒体收益权,这种 NFT 可以叫做“权益类”NFT。
如 Yuga Labs 在其官网的《CryptoPunks Terms》约定了著作权人 Yuga Labs 与 NFT 持有者的具体的权利义务。简而言之就是:NFT 的所有权,归 NFT 持有者所有,即在区块链交易中拥有持有、出售、转让和执行涉及该 CryptoPunk NFT 的权利;NFT 底层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专利等),归 Yuga Labs 所有,Yuga Labs 仅仅是将 NFT 底层作品的部分著作权授权许可给 NFT 持有者。
( from 全面解读CryptoPunks授权许可协议(Yuga Labs版))
如 Azuki 在其授权协议前言部分明确表示:“NFT 持有者拥有 NFT 的所有权,但 NFT 持有者并未获得艺术作品、品牌及相应的知识产权,除非授权协议明确授权。”此外,就 Azuki 的商业授权条款而言,著作权人(Chiru Labs)明确表示:“给予非排他性、全球性、免版税、可转授权(但仅限于协助您进行商业用途的服务商)的授权,用于为您的 Azuki NFT 出于任何商业用途使用、复制和展示。”
(from azuki.com/license)
说了这么多,持有的 NFT 到底拿到了什么著作权,仍取决于著作权人给予了何种授权。NFT 持有者注意不要陷入“持有 NFT = 享有所有权利(包括著作权)”的误区,一定要注意查看著作权人授权协议中授权的权益类型及范围。
四、什么是音乐 NFT
4.1 音乐 NFT 的概念
音乐 NFT 则是底层资产是音乐作品或录音制品,或与音乐作品或录音制品相关权益的 NFT。由于音乐极其复杂的著作权关系,音乐 NFT 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首歌曲的 NFT,音乐 NFT 可以没有音乐,音乐 NFT 也可以只有权益。
在我国著作权法下,一首流媒体上音乐歌曲可以拆分为音乐作品和录音制品两大客体,以及包括词曲作者、表演者(通常为歌手、乐手)和录音制品制作者(通常为唱片公司)三大主体。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录音制品,是指任何对表演的声音和其他声音的录制品。因此,音乐作品对于互联网传播都是非常抽象的概念,除非经过录音制作者的录制,成为一个录音制品之后才能在互联网、流媒体上进行传播。
而只有著作权人才有资格来发行音乐 NFT,这里的权利人一般都是录音制品制作者,这里就指唱片公司。因为唱片公司通过制作形成的录音制品才是流媒体平台上传播的歌曲。所以音乐 NFT 附带了何种权益,取决于著作权人(录音制品制作者,通常为唱片公司)授权了音乐 NFT 何种权益。
4.2 音乐 NFT 包含的权益
以 Rihana 的音乐 NFT 为例,该 NFT 的底层作品是 Bitch Better Have My Money 录音制品,由DEPUTY 作为录音制品制作者(Producer)录制,相应著作权由 DEPUTY 享有。
再来看该音乐 NFT 附带了何种权益。根据 anotherblock 网站上 Bitch Better Have My Money 音乐 NFT 页面上的 legal document:
(1)Jamil Pierre 公司(声称)拥有完整 Bitch Better Have My Money 录音制品著作权;
(2)Jamil Pierre 公司将歌曲著作权授权给 Spotify、Applemusic 等流媒体平台获取录音制品版税;
(3)Jamil Pierre 公司与 anotherblock 公司签订《AB Agreement》,协议约定由 anotherblock 为 Jamil Pierre 公司发行 Bitch Better Have My Money 录音制品的 NFT,并由 anotherblock 为 NFT holder 分发 NFT holder 的流媒体版税;
(4)Anotherblock 链上 Mint 300 个 Bitch Better Have My Money 音乐 NFT;
(5)Jamil Pierre 公司与 300 个 NFT Holder 签订《NFT Ownership Agreement》,约定 NFT Holder 仅有权取得歌曲的流媒体版税收入,无其他任何歌曲音乐作品的著作权。
从《NFT Ownership Agreement》来看,NFT 持有者手上的权益仅仅是(1)Bitch Better Have My Money NFT 虚拟资产的所有权;(2)Bitch Better Have My Money 录音制品部分流媒体版税的收入。仅此而已,并没有任何音乐作品/制品的其他著作权。
4.3 音乐 NFT 还能包含什么权益
音乐 NFT 是底层资产包含音乐元素的 NFT,有其特殊性,即 NFT 的底层资产包含的不仅仅是单纯的内容(音乐、视频、形象、权益等),它往往还附带了音乐人的形象、口碑、知名度等。由此,音乐 NFT 往往附带许多来自音乐人的其他权益,这些权益一方面帮助音乐人沉淀忠实用户,能为忠实用户带来独一无二的体验,另一方面也能通过 NFT,Web3,元宇宙等新潮的概念吸引新的粉丝,以此形成一个可持续的 NFT 发展路径。
个人认为,就像不同时代伴随着不同的音乐传播媒介,音乐 NFT 则是 Web3 时代的传播媒介,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音乐 NFT 不再局限于类似 CD、黑胶,这类点对点的封闭单一“听歌价值”输出,也不限于 MP3、数字专辑这类点对多的“听歌价值”流量输出,而是能通过区块链及智能合约的技术,将参与者(音乐人、用户)都纳入价值分配体系,重塑音乐产业的价值分配,赋予了音乐“听歌价值”之外新价值内涵。
(from AC Capital Research 丨音乐 NFT 带来的新可能)
五、写在最后
其实,人们对于音乐的诉求是一致的,听到好听的音乐,不在乎音乐的传播媒介是什么。虽然人们需要音乐,但是不一定需要 Web3 音乐。
无论如何,Web3 音乐才刚刚开始,音乐 NFT 承载的不止音乐,还能有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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