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尹宁
出品/陀螺研究院
近段时间来,Web3,以风起青萍之末之势,吹向了整个产业界。在科技巨头、商业领袖、顶级风投的三重加持下,Web3概念被持续引燃,涉及Web3的讨论层出不穷,Web3论战不断涌现,舆情之火热程度可见一斑。
而日前,对于中国是否在Web3领域政策壁垒过高等问题引起了诸多的争议,众多行业人士发表观点,网上一派华山论剑之态,赞同者认为,目前海外Web3发展迅猛依赖于Token化与政策自由,而我国对于虚拟货币的打击严重损害了Web3的发展土壤,无根之土不可孕育希望之花,而反对者则认为,虚拟货币仅是Web3的一个简单应用,Web3的应用范畴远不止当下这一局限化应用,恰恰是加密领域阻碍了Web3的大范围发展。
现实恰好与舆论一致,一方面,众多Web2员工纷纷投身Web3,追寻想象中的创新热土,海外Web3日益繁荣;而另一方面,我国产业界也在加速推动区块链的应用,为Web3构筑发展基石。在不断发酵的争议与分化的路径下,此刻,中国与Web3狭路相逢。
Web3本质:数据的所有权与广播式公共通信协议
Web3究竟是什么?该问题一直到如今也无法有人能准确陈述,其概念也在不断演变与发展中,研究机构与民间组织也纷纷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定义。
“Web 3.0”概念由HTTP的发明者Tim Berners Lee在互联网泡沫时期提出,但在2014年,其概念被以太坊联合创始人、Polkadot创始人Gavin Wood再次推广,Gavin 认为,Web3.0 是一组兼容性协议,为应用程序制造商提供构建块。这些构建块取代了传统的 Web 技术,如 HTTP,AJAX,MySQL,提供了一种创建应用程序的全新方式。这些技术为用户提供了强大且可验证的保证,从而保证了他们接收信息和提供信息的安全性,以及让他们所支付的信息得以保密。
流传较广的则为研究机构Messari研究员Eshita将Web1.0为“可读”(Read-Only),Web2.0为“可读+可写”(read+write),Web3.0则是“可读+可写+所属”(read+write+own),并赋予了Web3开放、去中心化、抗审查、不可篡改、无需信任和无需许可的六大特征。
近日,也有研究人士认为Web3是契约互联网,在该网络中,互联网用户的“身份”,通过加密散列和时间戳记构成的分布式文件传输和存储系统,将得到前所未有的强化。
尽管概念五花八门,但从根本而言,Web3的本质仍着力于数据,以数据的所有权回归为其表达的重点。回溯至Web3诞生最初,Gavin Wood当时提出Web3的背景正是棱镜门事件爆发期,公众对通信隐私达到空前的关注,Web3概念也因此应运而生。而发展至今,从用户角度,产生的数据均存于平台数据后台,应用对于用户权限的同意与否也仅是表面文章,从技术而言,平台基本可以无需用户的同意执行任何的权限操作,用户的数据保障完全依赖于监管侧法规与基于平台的信任,例如支付宝要求用户刷脸扫码以获取服务权限,实际上,刷脸问询仅仅是法律法规的要求,平台甚至可以直接调取后台数据权限完成服务。
从此角度,Web3更为底色的表现形式恰应为数据的生产关系的重构,即后端数据的垄断现状的突破,而从概念角度,笔者认为,Web3产生的关键是由于数据通信协议的传输性变化,以区块链技术为代表的多方网络通讯拓宽了数据传输的拓展性,因而Web3更应是在当下点对点通信之上的广播式通讯层,即广播式公共通信协议基础上的公众网络,长期而言,会将当下系统后台数据逐渐向前端可验证转移。以该逻辑而言,Web3必将有广播式协议,但Web3是否一定要有通证化Token?
Web3应用模式之觞:中美的差异化对比
从应用模式而言,中美采取了不同的战略方向。在美国,市场成为了Web3发展的主要引导方向,公链赛马,DAPP推陈出新,制度约束较为自由,创新氛围强烈,在市场的主导下,凭借强大的技术基础,美国拥有Web3基础设施链条完备,无疑成为了当下Web3发展的第一梯队。具体而言,尽管兼具产业应用,但美国Web3仍多侧重于用户价值所有权的分配,通过集中资本的碎片化,将权益与数据回归至用户,侧重权益的再分配。从商业发展角度,传统互联网世界的发展驱动力来源于集中资本的逐利性,当将资本打碎至个人时,个人资本的逐利性成为了在Web3领域发展的重点模式,也正因为极强的个人逐利性,美国Web3具备更强的主动性,简而言之,企业有创新动力,用户有赚钱效应。
这也是为何当前Web3的应用均由Token承载,由价值增值作为直接卖点吸引流量进入,甚至最后自发形成了一种庞氏的金融结构。诚然,并非由于其是庞氏而就没有价值,从宏观视角而言,从郁金香狂热、到股市泡沫,再到当下的地产膨胀,几乎所有的时代都面临过庞氏,每到社会流动性急剧降低时,庞氏就会产生,这从某种角度也是旧秩序的变革向往。但关键的是Web3 的庞氏是否能够持续?换而言之,Token的激励模式是否能够持续?回顾此前的大型庞氏,股市、房市危机的解决方案,不难看出,危机的解除均是以强有力的中心化集团进行了调控与干预,显而易见,若是没有外界条件实现软着陆,Token的庞氏结构必然会有崩溃的那一天。
从商业模式而言,海外的Web3应用多建立在公链上,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库,而公链则是无许可、无限制、无门槛的分布式数据库。作为一种信息技术,应用部署在分布式数据库中,消耗资源也应为云资源与电力成本,实际上与应用布置在云之上无太大区别。那此处就会出现一个悖论,如果公链采取Token激励模式吸引节点作为验证者加入,由于节点付出的成本就为云资源等费用,为吸引节点验证,节点的收益必须远大于成本费用,那公链部署应用的成本一定会远大于应用部署于云或其他方式的成本,而应用的定价也必然要远高于传统方式。这长期而言对于实际应用的发展将带来巨大的阻碍,因为传统应用总会选择成本低的部署方式,而激励成本总会由后来者所填补平摊。
从所有权关系来看,Token是所有权凭证之一,这也是众多Web3追捧者所极力推崇的一点,网络效益由用户共建共享。但实际上,且不论当下众多Web3应用仍多以项目方主导,在治理方向上,采取多数主义治理显而易见并非能确保治理公共性。而在质押投票中,投入大量资金的节点具有更高的投票权益,但这也因此破坏了民主性,因为该节点可能会根据自身的权益进行利益相关性投票。此外,在实际应用中,用户使用应用的前提条件是否一定要具备所有权?例如,用户在便利店购买商品需有便利店的所有权吗?
综上所述,在种种难题下,目前为止,并无一个实际的Web3模式得以保持长青并大规模的应用,即使是最近火热的StepN也因社区干预与经济模式而引来众多非议。
中国,则选择了极为不一样的发展路径。与美国不同,我国形成了以政府为主要引导,重点企业、行业组织协同发展的建设格局。首先,在监管方向,我国对于虚拟货币实行了全面禁止,高压打击的监管态势,直接否定了Token化的道路。这与我国国情也有高相关关系,我国疆土广阔,电信诈骗猖獗,而以虚拟货币为代表的加密领域,天然具有易金融化、抗监管、抗审查的特性,以虚拟货币为代表的电信诈骗在我国屡见不鲜,更未提及反洗钱方向,直接威胁金融安全,而另一方面,虚拟货币高耗能,税收规则等问题也加剧了监管单位对其的不满。因此,我国对虚拟货币监管是具有必然性与一贯性的。但取而代之的是,我国推出了数字人民币,以法币的电子化形式形成了价值的流通手段,目前,数字人民币试点已进入深水区。
从产业角度,我国加速推进区块链技术在经济社会中的应用,区块链应用已由规模试点转向了专业应用融合期。由于区块链组织协同技术的背景,建设基础成本较大,以国家为底座构建基础设施是其发展的必由之径,这直接推动了BSN、星火链网、长安链等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而在今年2月,我国中央网信办秘书局、中央宣传部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等十六家部委级单位开展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区块链在促进数据共享、优化业务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协同效率、建设可信体系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区域内区块链技术基础设施集约化、均衡化布局,形成规模化生产级的跨链数据交换支撑能力,推动形成多方协同的区块链产业生态。
日前,我国更是直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出台区块链在司法应用方向的专项政策,标志着我国将区块链技术正式迈入法制治理领域,再次明确了区块链技术在我国治理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
从种种的政府动向而言,我国正旨在建立一个数据可共享、可多点通讯的底层网络基础设施,由于公链的局限性,我国以联盟链为重点发展,但目前,实际上,更多的联盟链也在接入其中,国家级基础设施正尝试建造范围更大、更广阔的通讯链接网络,例如BSN也推出了开放联盟链,例如蜀信链、桂链等众多地方链条接入星火链网。可以预想,随着广播式通讯网络的建成,在监管压力与用户需求下,平台数据更可能将从后台放置转入前台公开,并可通过用户凭借DID连入节点,任何人都可在链上验证其数据的完整性。而上述如此,正是Web3的核心方向。
可以看出,我国从未提及Web3,但行为动作却并非与Web3无关,与海外相比,我国的Web3更脱虚向实,重点在于数据共享、体系化治理方向,剥离金融属性,从产业角度赋能Web3发展。但与之相对的是,相比美国等海外地区,我国Web3自由度较低,市场迭代较慢,产业发展较缓,而从利益分配方向上,我国的Web3也多由政府、企业等组织牵头,尽管市场化程度与公众数据隐私权将得以提升,但注定不会有当下海外的颠覆性力量。
Web3 中国之路: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
综合前文可知,我国并非与Web3毫无关系,但从核心竞争角度,作为全球两大超级大国,中美在该领域注定迎来比拼,在Web1到Web2的变革中,我国已初步实现了弯道超车似的追赶,而对于狭路相逢的Web3,我国是否有足够的优势奠基?整体而言,我国对于Web3的发展颇有朱升所提出的“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之三策九字战略。
首先,在顶层设计的布局上,我国已初步构建出较为完备的区块链发展路线图,在全球已有一定的前瞻性。从2019年正名以来,我国对于区块链政策方向的指导层出不穷,为区块链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去年,工信部、中央网信办发布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此为首个区块链发展的专项政策,也掀起了全国的区块链发展浪潮。而今年,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区块链成为七大重点产业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则明确了区块链在司法领域的全面铺开。而除专项政策外,《“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甚至在此前轰动一时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均有区块链的身影。
而在技术领域,我国着力攻坚智能合约、共识算法、加密技术、分布式储存、隐私计算等Web3核心技术,在区块链方向组件化、平台化、集成化趋势已显,不仅蚂蚁链、Fiscobcos、百度超级链、腾讯至信链等技术体系不断涌现,蚂蚁链、趣链、纸贵科技、众享比特、北信源等纷纷推出了各自的区块链软硬一体机,长安链已开始发布区块链专用加速芯片,在日前,长安链技术再获突破,后量子数字签名算法模块化嵌入,标志着我国区块链技术在全球量子密码技术对抗中已然迈入前列。在技术专利上,根据智慧芽的数据统计,从2021年全球区块链技术来源地区看,中国区块链申请量达15985,占全球申请总量的84%,位居第一,远超其他国家。从标准层面,我国区块链标准化作用凸显,我国共有17项区块链国际标准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立项,其中发布7项,在IEEE方面,我国已立项22项和发布2项IEEE国际标准。
最后,在应用领域,如前所述,我国率先开启了以国家为引领的全国性试点,在制造、能源、政务服务、法治、税费服务、审判、检察、版权、民政、人社、教育、卫生健康、贸易金融、风控管理、股权市场、跨境金融等十六大领域的试点,应用范围广泛。在此处所需提及的是,并非所有领域都适用于Web3或者说区块链的改造,由于不可能三角,区块链的技术特性注定其仅在信用成本高的领域使用,否则无疑会出现伪需求、伪改造,而从我国而言,众多适于改造的领域已基本覆盖。而对于可编程经济的适用性,我国从数字人民币发力,目前,我国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在光伏结算场景、租赁资金监管、预付式消费领域已开始实现应用。
综上所述,在完善的顶层设计、坚实的技术领域、纵深的应用方向三者的强力加持下,我国正向着Web3的方向缓缓驶去,尽管当下发展较缓,但长期而言,我国必将会在Web3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结束语
在已经沉寂许久的互联网世界,Web3宛如一尾鲶鱼,搅动了一池春水。围绕其的新故事悦耳动听,在X to earn的乌托邦世界成就了一波创业的热土。但究竟是故事吸引人还是效益吸引人?起于青萍之末的Web3是否会止于草莽之间?问题仍旧很难回答。
从中美角度,文化与制度差异分化出了不同的Web3路径,以自由与金融为主导的加密领域,以公平与实体为名的区块链产业。从当下而言,并无证据证明谁有谁优谁劣。就像为人诟病的加密领域,它就真的错误吗?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庞氏,加密领域提供了新一代的土壤,凭借个人的智力与眼力,以小博大的暴富诱惑若隐若现,这是在当下高压文化、躺平文化甚嚣而上的社会已然稀缺的机会。中国的Web3又有何误?从产业与实体角度赋能才可最大程度的提升帕累托最优,经济的发展最终都要落于基本盘角度去考虑。
而面对新技术纪元,双方的角力赛马,现在也才刚刚开始。
参考文献:
陀螺研究院:Web3.0生态全景报告—深探互联网未来形态的核心价值
李鸣:如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要求中的区块链标准体系
何亦凡:未来的区块链格局,开放联盟链占主流
骆轶航:万字长文|为什么Web3.0革命必将发生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