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丨港证监会发布,针对虚拟资产投资监管框架!
2018年11月1日,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对虚拟资产发表声明,并阐述新的监管方针。
新的方针旨在将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管理公司及虚拟资产基金分销商纳入证监会的监管范围。
该声明亦载述有关可能规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加密货币交易所)的概念性框架。
港证监会提到证监会将对现正管理或计划管理投资于虚拟资产的投资组合的公司施加发牌条件,不论这些虚拟资产是否符合“证券”或“期货合约”的定义。
同时,港证监会在随附的通函内提供了详尽指引,并提醒那些分销投资于虚拟资产的基金的公司须获证监会注册或规管,以及在分销这些基金时须符合证监会的监管规定,包括为客户提供合理适当建议的责任。
根据在今天的声明内公布的框架,如证监会在此阶段结束时认为适宜对平台营运者作出规管,便会考虑发出牌照及对它们进行密切监察。
另一个情况是,证监会可能认为由于无法充分处理所涉及的风险,以及不能确保投资者会得到保障,故不应发出牌照。
对大陆有借鉴意义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邓建鹏表示,香港将加密货币纳入沙盒 对大陆有借鉴意义。
一方面,香港是追随新加坡、英国、加拿大的监管沙盒应用到区块链虚拟货币的交易,故而推出这个沙盒监管测试它的风险,所以香港是采用了当前金融发达国家的一些比较有价值的做法。
第二方面,香港对于区块链还是虚拟货币的交易采取的是谨慎,但是合理尝试纳入监管的一种姿态,那么它的成效,对于未来中国大陆如何有效地将区块链纳入长效监管机制,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探索合规途径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先生(Mr Ashley Alder)表示:“今天公布的措施容许我们以某种形式对虚拟资产基金的管理或分销作出规管,使到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在基金管理、基金分销或同时两个层面得到保障。本会希望鼓励市场以负责任的态度应用新科技,同时为投资者带来更多选择和更佳的效果。”
欧达礼先生补充说:“我们亦阐述了一个概念性框架,目的是为那些愿意接受证监会监察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探索一个合规途径。”
黑钻君解读
此举也将在监管层起到“破冰”的示范效应,加快推动虚拟货币监管政策的成熟以及行业的合规化运营。
如果监管成功,这就和美国的STO其实是类似,在一个合法的监管体系下,进行token的公开发行。
然后对发token的项目进行一系列的审核、调查(有点像IPO的发审,律师会计师入场)。
如:代码监督、合规审查、团队背调、反洗钱调查、资产调查等,效仿的是企业的上市IPO流程。
未来几年,在中国大陆,大家期待已久的靴子或许真的就快要落地了。
果真如此的话,对于交易所上的项目方来说,监管之时,或许会展开对各大区块链项目进行严格的审计,垃圾项目的末日即将来临,项目归零也就不远了;
对于还没有上交易所的项目来说,上交易所的难度会增加,审计时间周期会更长。
未来国家对数字货币的监管是肯定要来的,只是目前风险比较大,还没有找到合适的监管方法,数字货币交易合规合法势在必行。
有网友表示,如果香港证监会的虚拟货币监管规定能够顺利实施,凭借其在亚太金融中的中心地位,香港将率先吸引大量位于亚洲的虚拟货币资源,包括头部交易所、公链、项目方等优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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