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特专栏 | 四个维度解读区块链对公证的影响
2020年10月24日,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我们要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并要求“相关部门及其负责领导同志要注意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提高运用和管理区块链技术能力,使区块链技术在建设网络强国、发展数字经济、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对区块链的定义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区块链主要有三个特点,即去中心化记录数据、分布式存储数据和不对称加密形式传输数据。区块链技术应用可以实现信息数据多方维护共享、不可篡改、可追溯并基于此实现业务协作,对于构建可信现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发展数字经济具有基础性影响。
根据我国《公证法》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区块链技术应用对公证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从具体业务到办证流程,从执业区域到管理体制,从业务协同到数据整合,从公证规范改革发展到公证公信力建设。我们简明扼要地基于区块链技术应用特点,结合公证业务场景,从以下四个维度来分析这种影响。
一、数据记录方式的变化
从信息交互角度而言,公证是专业机构基于法律授予的职能依照法定程序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确认来降低交易的信任成本。区块链技术应用所产生数据记录方式的变化,对于公证的影响是根本性、直接和深远的。
区块链可实现数据的去中心化记录、分布式存储,达到数据共享共治、不可篡改、可追溯,基于算法实现数据的可信记录。这将对数据的记录、收集、存储、利用以及证据认定效力等活动产生根本性影响。
一方面,区块链技术使得信息搜集方式和信息确认方式都将得到颠覆性改变。 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据材料将以区块链方式记录、存储、查询、利用。 由于信息都被记录在区块链上,信息的验证与核实都自由进行,一般情况下可能并不需要政府授予特定的主体来完成信息的验证或核实。
另一方面,人类第一次实现可以在没有中心化主体控制的情况下,在没有信任基础的个体之间,就公开透明的交易过程达成共识。 区块链成为没有中心化机构控制、中立的数字基础设施,越来越多的民事商事活动将基于区块链的可信、中立环境进行,数据信息权益得到保护,数据融合利用前景广阔。 当信息都被记录于区块链上,交易信息的获得与使用、传递都可以得到清晰地追溯,使得交易风险可基于区块链记录的主体和资产的全量信息更好地被量化。
二、证据处理方式的变化
越来越多的生产生活、交易场景基于区块链形成证据,将对公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证据业务产生直接的影响。
区块链证据形式本质上属于电子证据。 区块链是一种本质上是一种计算机技术,因此区块链证据本质上仍是属于通过计算机系统所形成的数据信息。因此可以认为,区块链证据属于电子证据。这一点也得到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18年中国区块链产业白皮书》认可。该白皮书认为,电子证据是以数字形式存储的证据信息。例如电子合同、电子文章、电子发票、电子邮件等。区块链因其本身具备不可篡改、可追溯特征,极适合与电子存证相结合,存证也因此成为区块链的典型应用场景之一。
基于区块链证据形式受到司法认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16号,2018年9月7日起施行)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传统电子证据被存储在自有服务器或云服务器中,文件在备份、传输等过程中容易受损,导致证据不完整或遭到破坏。此外,除了加盖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具有不可篡改性,其他形式的数据和证据在被传输到云服务器的过程均有遭受攻击和篡改的风险,降低了电子证据可信度。 区块链技术在电子证据领域主要有两个应用优势:安全存证和提高取证效率。在存证环节, 利用区块链技术存储电子证据可有效解决传统存证面临的安全问题。在电子证据生成时被赋予时间戳,电子证据存储固定时通过比对哈希值来验证数据完整性,并在参与节点之间基于对等网络分布式存储,在传输过程中采用不对称加密技术对电子证据进行加密保障传输安全,充分保障了证据真实性和安全性。 在取证环节, 由于区块链存证方式为分布式存储,允许司法机构、仲裁机构、审计机构等多个节点在联盟链上共享电子证据,理论上可以实现秒级数据传输,降低取证的时间成本,优化仲裁流程,提高多方协作效率。
三、公证业务流程的变化
公证业务流程主要包括公证受理、审查、取证、核实、出证,后面还有公证文书使用。公证业务办理过程包括对材料取证审查及审批制作、公证证据保全、公证文书流转等,均可以通过区块链进行达到数据共享、流程信任。
如果我们把公证业务流程包括办证过程、公证文书对外提交过程都基于区块链进行,那么所有与业务相关的证据/业务相关证明材料、卷宗相关材料都在链上记录保存,那么相当于实现 卷宗材料基于区块链实现多方实时动态记录存储 ,可改变传统操作中卷宗形成存储由公证员、公证机构单方控制的局面,将对规范公证员、公证机构执业行为产生颠覆性影响。
围绕公证业务流程,公证机构应用区块链网络方式有两种,一是自建或与他人共建平台,二是应用他人已有平台。从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公信力、实现数据共享、提升数据存储安全性角度选择技术路径,在应用层自建,但底层建议使用公信力强的平台。先从业务关系近的机构建设联盟链开始,针对具体业务场景包括但不限于取证环节、文书流转环节、业务办理环节建设等入手操作。但无论那种方式,其核心都是 围绕着公证业务流程,体现公证业务办理逻辑,提升数据交互和共享效率。
四、规范发展方式的变化
以区块链技术应用为核心的数字化转型是通过技术转换,达到 数据融合与业务模式重构, 以解决数据孤岛为核心, 结合基于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应用 ,在保护相关数据权益的同时加速促进业务协同、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公证数字化转型可以实现 公证执业方式、公证运营管理方式、公证监管方式 的根本性变化。
从公证执业方式看, 基于公证业务场景,通过技术转换将传统公证传统业务系统的信息转变成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和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系统承载的数字,实现 公证业务办理数字化、公证流程数字化、公证机构运营管理数字化、公证监管数字化 。在此基础上实现 数据融合,可以重塑公证业务办理系统、公证业务运营管理系统。 公证业务办理系统包括公证当事人提交申请和材料,公证机构接受申请与进行材料核实、审批、出证等, 基于区块链去中心化应用 的数据融合使得可以多方数据共享的形式,来形成不可篡改可追溯的数据系统。公证业务运营管理系统包括业务办理系统数据、公证机构管理系统数据、公证管理部门系统数据,以及公证当事人信用信息系统等,基于区块链的数据融合可形成有机一体化,形成一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数据系统。区块链技术将能够恰当地处理解决数据孤岛促进数据融合和数据权益保护问题。
从公证业务发展看 ,当我们把公证活动基于区块链上时,将实体状态的数字转变成信息系统的数字、数字化系统的数字, 结合区块链去中心化应用 ,可以有效保护数据权益同时打破业务数据孤岛,打通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的数据实时流动与共享,实现信息技术与业务管理的深度融合,使 公证业务办理系统转变为基于区块链的公证数据结构化收集分类分析系统 ,一方面在有效维护数据权益基础上形成数据主体用户画像,可据此实现更具个性化的有针对性的公证服务,并更好对接我国各类社会诚信数据体系,另一方面也可以利用公证数据实现公证业务发展与机构运营发展战略研究可视化,有针对性地寻找公证业务的薄弱点,恰当地解决公证业务需求满足和公证业务发展方面的矛盾。
从公证执业监督看 ,把公证员执业过程、公证机构运营管理过程、公证行业自律行为都基于区块链存证、运行, 结合区块链去中心化应用 ,改变过去事后、静态、被动监管局面,变为 实时、动态、主动监管 ,实现对公证员、公证机构和公证行业监督管理和公证执业监管方式的根本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