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燕西:决定加密数字金融之争的基本因素
在过去的几个月中,在亚洲和美国出现的加密数字金融领域中的一些进展表明这个领域中的竞争正在加速,监管正在加强,主流金融机构进入这个领域的速度也在加快。这些进展包括:
- 2020年11月,中国建设银行马来西亚纳闽分行在以太坊上发行30亿美元的数字债券。这个数字债券的购买用户可以使用比特币进行购买。这个数字债券会在马来西亚的合规的数字资产交易所中进行交易流通。
- 2020年11月,路透社报道,香港金融监管机构计划对在其区域内的所有的加密数字资产交易平台进行监管。
- 2020年7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发布了一份建议咨文,建议将金管局的监管权力扩展到一些新的重要的领域,如落户新加坡的数字资产服务供应商,即使它们只提供境外服务也会实行发照与监管的权力。
- 2020年11月,美国拜登团队聘请前 CFTC主席Gary Gensler作为其金融监管团队的带头人。Gary Gensler自从离开美国私营机构和政府部门之后,在MIT商学院担任教授。他一直在研究加密数字货币和区块链在金融行业中的应用。他在2019年12月在Coindesk发表过一篇文章,阐述了他在这个领域中的观点。如果他为美国新一届政府在金融监管领域中的咨询决策,他一定会推进区块链和加密数字金融在主流金融美国市场中的应用(见我的文章“ 预判美国新政府对加密数字金融发展的影响 ”)。
- 在2020年,美国加密数字货币交易平台Coinbase的首席法务官Brian Brooks被特朗普政府聘请担任监管美国联邦银行业的美国货币监理署的代理署长。他正在推进美国银行业在加密数字货币领域提供服务,同时也在推进非金融机构进入传统的银行领域(见我的文章“ 美国货币监理署正在加速推进美国银行业的加密数字化 ”)。
- 2020年10月,美国SEC主席Jay Clayton认为将来所有的股票都可能是通证化的。
- 2020年11月,一个全球范围内的主要加密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开始阻止美国用户在其平台上进行交易。
- 2020年10月,美国司法部和CFTC开始起诉BitMex。
以上的这些发展表明,加密数字金融开始在以上这些国家和地区受到监管机构更加强烈的关注。它们开始规范这个市场,以便让这个市场在监管的条件之下发展。这样的一个发展趋势对于目前加密数字货币领域中的个人和机构来说,都是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个人和机构所持有的加密数字货币的种类和数量,所持有的虚拟资产存储的地方,所从事的业务都会受到这个发展趋势的影响。
以上的这些发展同样表明,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中的应用正在加速进行。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监管颁布相应的监管政策之后,主流金融机构和它们持有的资产会进入这个领域,因此会推动加密数字金融的发展。这样的一个趋势也表明各个国家和地区在这个领域中的竞争正在加强。
决定这个竞争的结果的主要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管政策
同互联网给社会带来的改变相比,由于区块链技术支持资产的交换,所以它会对社会带来更大的变化。这种变化遇到的阻力也会越大。影响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中的应用的最重要因素是相关的监管政策。什么样的资产可以数字化?哪些用户和机构能够参与这个业务?数字资产的生成和流通应该遵循什么样的流程和规则?这些基本因素都是在需要所在地的相关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才能执行。而各个国家和地区在此方面的监管政策差异非常大。即使是在同一个国家范围内,不同监管机构在此方面的政策差异也非常大。譬如美国三个主要的金融监管机构,OCC,SEC和CFTC的监管政策就差距非常大(见我的文章“美国与瑞士加密数字金融发展的比较”)。譬如,SEC和CFTC在此方面的政策不同直接导致了美国市场中比特币衍生品交易业务和资产通证化业务发展的巨大的差异。在2020年,OCC的一系列措施正在推进美国银行业在加密数字金融领域中的发展(见我的文章“美国货币监理署正在推进美国银行业的加密数字化”)。
二、基于分布式记账技术(DLT)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FMI)
加密数字金融一定是在DLT支持的FMI之上运行的。由于加密数字金融的全球化特点,加密数字金融一定是在全球范围内开展。而全球范围内的用户是否愿意在某一个这样的FMI之上进行金融业务直接决定这样的加密数字金融业务是否能够开展。这个FMI中的核心部分是其采用的DLT。这个技术是否能够获得用户信任至关重要。这样的DLT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开源。如果一个FMI是基于不开源的DLT,那么它在全球范围的推广方面就会遇到非常大的阻力。对于目前的加密数字金融生态的建设者来说,这样的一个DLT的选择直接决定其努力是否能够成功。这就如同在移动互联网发展的早期,移动应用的开发者在市场中的移动应用操作系统中做选择一样。选择了安卓或IOS就有助于其进一步的发展。但如果选择了塞班或Windows,其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在目前的加密数字金融市场中,已经有一些此方面比较有影响力的开源软件,如R3的Corda(见我的文章“Corda正在成为数字世界中的Windows”)。另外,即将推向市场的Libra的底层区块链,它的定位就是一个简单的FMI。鉴于Libra协会成员在全球范围内的用户和影响力,Libra底层区块链有可能也成为一个全球范围内被普遍采用的FMI。
除了Corda和Libra区块链之外,目前市场中还有其它的同类的开源软件。当然,市场中此后也会一定会出现有竞争力的同类产品。但是由于加密数字金融的网络效应,一旦一个这样的开源技术在市场中得到采用,那么后来者就很难有机会在与之进行竞争了。在这方面,市场先发优势是非常重要的(见我的文章“数字金融生态建设过程中,比资金和优势地位更重要的是思想和时机”)。
三、网络效应
区块链支持的业务是网络性质的业务。全球范围内的所有用户都可以在链上,在彼此之间进行直接交易。所以加密数字金融之争的结果是由网络的发展的速度来决定的。谁能首先建起这样一个加密数字金融应用网络,谁就能在未来的加密数字金融世界中占据主导地位。
在建立网络方面,大科技公司显然具有非常强的优势。在当前的加密数字金融还没有发展起来的世界中,大科技公司的迅速发展已经开始出现一些监管方面的问题。如果在监管层面不采取适当的措施,大科技公司在未来的加密数字金融领域中很有可能再次建立它们的主导地位。 Facebook和Libra在这个领域中的发展引起的金融监管对其的重视是合理的考虑。
基于分布式记账技术的价值交换,从理论上来说,是能够让金融业务更加民主化和分散化,因此能够避免出现垄断性的公司。但这个理论上的预期同样也发生在互联网出现的早期。互联网的出现的确让信息的产生和分享更加民主化。但是它发展到今天,依然出现了互联网行业中的巨头。而且这些巨头已经开始利用其垄断的地位将自己的利益和倾向强加给其它的参与者。在今天加密数字金融发展的早期,各个国家和地区监管机构制定相应的政策,因此就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