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观察丨美SEC修订证券发行豁免框架 利好加密初创企业募资
美国时间11月2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官网发布关于完善证券发行豁免框架的修订案。
此修订案包含修改早期初创公司筹集资本的规则,将企业按照Reg A+ 规则可以进行的证券发行上限从 5000万美元提高至 7500 万美元,将根据众筹监管(Regulation Crowdfunding)规定筹集的资金上限从 107 万美元提高至 500 万美元,将根据 Reg D 规则的发行上限从 500 万美元提高至 1000 万美元。
美国SEC表示,初创企业经常使用《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发行豁免框架来筹集种子资金,但随着时间发展,该框架有着不同的豁免要求和条件,越来越复杂,小型企业难以利用豁免框架来募资。因此简化和完善了《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发行豁免框架,使募资过程更加有效和高效,以满足不断发展的市场需求。
其中众筹监管法规的修订和加密货币初创企业关系较密。众筹监管在美国是一种无需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即可发行证券的方式。初创企业较多使用众筹监管来募集资金,但它们很难面向非合格投资者谋求投资。
根据美国SEC之前的投资者指南,任何人都可以投资基于众筹发行的证券产品, 但是,由于这种类型的投资存在风险,因此投资者在12个月内在这些交易中的投资额受到限制。
投资额取决于投资者的净资产和年收入。如果投资者年收入或者净资产低于10.7万美元,那么在12个月内可以投资的额度为:2200美元和年收入或净资产较高者的5%,两者中的较大者。 如果投资者年收入和净资产等于或超过10.7万美元,那么在12个月内可以投资的额度为:年收入或净资产较高者的10%,但不超过10.7万美元。
对于众筹监管法规,最新修正案规定:
1、将众筹募集资金的上限从107万美元提高到500万美元;
2、对投资者限制的修正:取消合格投资者的投资限制;在计算非合格投资者的投资限额时,使用其年收入或净资产中的较高者;
3、现有某些众筹监管法规要求发行人报告发行25万美元或更少价值证券的豁免期限为12个月,延长到18个月。
最新修正案规定,合格投资者不再具有任何限制,而非合格投资者可以使用其年收入或净资产的较高者来计算投资限额,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额度。
这意味着加密货币初创企业可以通过代币直接从投资者那里众筹到500万美元,从而减少对风险资本的依赖。
BSV Law合伙人Gabriel Shapiro对此修正案表示,SEC的决定意味着加密货币公司不一定必须从风险投资基金筹集资金,但是使用众筹豁免(Reg CF)出售的代币仍是“限制性证券”,因此不会立即具有流动性。
该修正案将在《联邦公报》上发布后60天生效,但对临时法规众筹规定的延长除外,该规定将在《联邦公报》上发布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