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 logoMyToken
总市值:
0%
恐慌指数:
0%
币种:--
平台 --
ETH Gas:--
EN
USD
APP
Ap Store QR Code

Scan Download

一文看尽香港证监会虚拟资产新规:交易合法化,基金获资质

收藏
分享


11月1日,香港证监会(SFC)在其官网发布了有关虚拟资产的新监管框架声明,该声明考虑将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销商及交易平台营运者纳入香港证监会的监管范围,一旦纳入成功后,香港或将成为亚洲区域的顶级数字货币交易中心。

在该监管声明中,有几项值得注意的地方:

  • 在监管验证其可行性后,SFC或有可能向数字货币交易所颁发牌照;
  • 投资数字货币或资产的基金和销售平台,只可向专业投资者销售;
  • 分销非SFC认可的数字货币或资产基金也须遵守监管规定;
  • 无论数字货币的投资组合公司旗下所管理的数字货币是否符合“证券“或“期货合约“的定义,都需纳入到监管范围;
  • 只有拟将所管理的投资组合中,10%或以上的总资产投资于虚拟资产的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管理公司,才须受到SFC监管;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在当天表示:“今天公布的措施容许我们以某种形式对虚拟资产基金的管理或分销作出规管,使得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在基金管理、基金分销或同时两个层面得到保障。本会希望鼓励市场以负责任的态度应用新科技,同时为投资者带来更多选择和更佳的效果。”

欧达礼还补充说:“我们亦阐述了一个概念性框架,目的是为那些愿意接受香港证监会监察的加密货币交易所营运者,探索一个合规途径。”

据澎湃新闻报道,香港证券协会主席张为国(Gary Cheung)表示:”这将有助香港成为全球顶级加密货币交易中心之一,因为适当的监管对吸引大型企业非常重要。”

香港证监会未来或将发行数字货币交易牌照:

对于当前的数字货币交易所,香港证监会公开表示,目前该机制正处于探索之中,需要根据市场的状况在适宜时间对其做出规定。

香港证监会目前提出的计划是将与那些有意或已证明自身能力,且致力于依例达到严格标准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合作,将它们纳入到香港证监会监管沙盒中,识别与其受监管活动有关的风险或关注事项,然后向香港投资者提供服务。

初步探索阶段,主要是与运营者讨论如何监管:

在SFC的声明中,我们能看到,SFC主要考虑的是投资者利益是否能够成为衡量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受证监会监管的重要因素。在初步探索阶段,香港证监会将不会向平台营运者发牌;相反,会与平台营运者讨论应达到的监管标准,并就这些标准观察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真实运作情况。

目前包括BCEX、CoinBank、Huobi等在内的数字货币相关服务商,纷纷表态将与SFC就沙盒监管进行讨论,有部分服务商已在SFC的初步名单中。

根据监管声明,发行交易牌照将在下一阶段考虑:

如果证监会在此阶段结束时认为适宜对平台运营者做出监管,便会考虑发出牌照及对它们进行密切监察。证监会正密切留意虚拟资产的发展,并可能在适当时候发出进一步指导政策。

虚拟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分界线——10%:

证监会在应用监管权力时,若根据传统做法将金融产品归类为"证券"或"期货合约",将导致许多虚拟资产的投资者得不到保障。证监会决定采取一个成功机率较大的做法,以便将绝大部分的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管理活动纳入其监管范围内。

其监管范围如下:

1. 管理整体投资不构成"证券"或"期货合约"的虚拟资产的基金,并在香港分销该基金的公司;

2. 管理"证券"及/或"期货合约"的投资组合,且已领或须申领第9类受规管活动(提供资产管理)的牌照的公司。

对于监管范围内的第二类公司,SFC标注了一个重要的分界线——10%。在SFC声明中:只有将所管理的投资组合的10%或以上的总资产价值投资于虚拟资产的公司,不论基金中的虚拟资产是否符合“证券”或“期货合约”的定义,都须受证监会监管。

此外,香港证监会还对投资者设立了门槛,从事分销投资于虚拟资产的基金,无论该等资产是否构成“证券”或“期货合约“,均须获证监会发牌或向证监会注册;除投资机构外,销售从业人员应只向专业投资者销售虚拟资产投资基金。

目前,SFC正密切留意虚拟资产的整体发展,并可能在适当时候发出进一步指引。据悉,在SFC刚发出新监管框架声明后,多家虚拟资产服务商就发布了关于香港落地的信息,其中BCEX宣布将全球运营总部落户在香港,并将积极参与香港沙盒监管,而CoinBank、火币则发表了正面的回应,以配合SFC在香港的新规,相信在多方的积极沟通探讨下,SFC会加快推动新的新监管框架指引,以推出行业健康发展。

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MyToken(www.mytokencap.com)观点和立场;如有关于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