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特独家:从文交所陨落史,看NFT艺术市场前景
近来,NFT突然被热议,甚至有社区KOL表示“NFT可能会成为今年最热的一个概念”。实际上,NFT的本质就是实物资产Token化,现在较多用于艺术品和游戏资产领域。这不禁让笔者想起了几年前中国的文交所,首创将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掀起一番炒作浪潮,这段往事能给NFT带来什么启示吗?
NFT与艺术品的结合
加密数字货币可被分为同质化和非同质化两类:FT(Fungible Token),同质化代币,以ERC20和QRC20为基本标准,互相可以替代、可无限拆分;而NFT(Non-fungible tokens),非同质化代币,以ERC-721为基本标准,每个代币是唯一的、不可拆分的,比如加密猫,因此它可以在区块链上以独特方式表示实物资产及其所有权。
以艺术收藏品为例,我们可以将该艺术品的认证证书、购买合同、专利信息、版权信息等保存在区块链上,以一枚NFT标记后续的流转和交易信息,表明自己对该作品的所用权,同时还可以起到防伪的效果。
艺术品和资本的创意结合
严格意义上来说,艺术品和资本的结合可以分为4种形式,分别是艺术品产权化、艺术品资产化、艺术品资本化、艺术品证券化,都有成熟的运作模式。艺术品产权化对应艺术授权和艺术品投资产权组合、艺术品资产化对应艺术银行和艺术品质押融资、艺术品资本化对应艺术基金和艺术品信托、艺术品证券化对应基于经营收益权的艺术品权益拆分和艺术期权等。
而我们今天想带大家探讨的是最基础的艺术品产权化,以及由此衍生出的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份额化交易」就是把艺术品的总价平均分成若干份,投资者可以像投资股票一样通过交易所的电子交易平台按份交易。这意味着即使是普通投资者也可以参与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艺术品投资。比如,一件价值1000万人民币的艺术品,被拆分成1000万份份额,那么认购就按1000份或1000份的整数倍(每份额1元)进行申购。
通过将艺术品份额化,文交所成为文化产品实现投资大众化的功能平台,每个投资者都可以持有艺术品产权的一部分,共享收益增值。如此一来,不仅降低了艺术品投资的资金门槛,又减少了鉴定、估值的风险,还使大众投资者能够参与其中。
从文交所往事看份额化交易
在西方,艺术品一般会通过画廊购买或者拍卖的方式进行交易,也有通过金融机构发售艺术品基金的模式,但将艺术品份额化并通过文交所进行交易,则是诞生于中国的“独家创意”。
2011年1月,天津文交所发售的一批艺术品份额产品经历了暴涨暴跌,在艺术界及投资界掀起轩然大波。天津文交所发售的《黄河咆啸》在16个交易日里暴涨700%,每份额从1元最高涨至7.99元,造就了一副价值3240万元的“天价”山水画。
随后,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屡见不鲜,类似的文交所也在全国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彼时,国内文交所20余家,除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四家文交所获得国家级机构认定之外,其余均为各地方政府以“金融改革”“金融创新”等名义批准成立。
但好景不长, 2011年11月25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下称《决定》),开始对国内300多家各类交易所进行清理整顿,其中不少艺术品交易所位列其中。
《决定》规定,除依法设立,任何交易场所不得将权益拆分发行、集中竞价、按标准化单位持续挂牌,权益持有人累计不超过200人;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
小众的艺术品市场与狂热的资本碰撞背后是昭然若揭的风险。大部分艺术品在份额化交易后,经历了暴涨、暴跌、并最终退市。而有关文交所的各种圈钱骗局也历历在目。如今回忆起来,依旧令人唏嘘不已。
区块链重演艺术品交易模式
可以想见的是,区块链为艺术品带来了更丰富的可能性。一方面,区块链不可篡改的特性可以为艺术品进行确权,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获得艺术品估值的稳定性;另一方面,艺术品Token化可以让交易更加灵活,降低交易成本,使投资的形式更加多元。
2018年7月,一件价值数百万美元的艺术品首次在区块链上出售。这是一副名为《14把小电椅》的油画,由美国著名视觉艺术家安迪•沃霍尔创作。区块链艺术投资平台Maecenas出售了这幅油画,总价值为560万美元。其中,价值约170万美元的加密货币拍得该艺术品31.5%的股份。超过800名竞标者签署了这项完全使用智能合约进行的拍卖,竞标者大多来自亚洲和欧洲,他们是加密货币爱好者、投资者和美术专业人士。
同年2月,艺术家凯文•阿博什创作了名为《永恒玫瑰》的虚拟艺术品,价值100万美元。该作品同样出售给了加密货币持有者,每个购买者将拥10%的产权,并记录在区块链中。
看看这两个案例,是不是有似曾相识的味道?
有价无市,毫无流动性的炒作?
区块链作为服务艺术品的工具,并不能改变艺术品的本质。因此,文交所的陨落或许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
笔者以为,核心在于估值,艺术品作为一个非常特殊而小众的市场,它的估值定价体系不能形而上的去看待。比如八大山人朱耷的《孤禽图》,创造了画坛有史以来最贵的一只鸟,价值6272万。如果它分割为6272份NFT,是否意味着每个份额价值1万呢?如果分割为6272W份呢?每个份额价值1元吗?相信你已经感受到不对了,艺术品显然不能如此定价。
这就像是当年文交所发展到后期,发现一份艺术品,无论分割到多少比例,“一手”价格永远都是500元左右。这个价格,已经和艺术品的估值无关了,甚至可以说和艺术品本身也无关了。
为什么呢?因为当一个艺术品份额化到足够分散的时候,已经没有任何一个人真正拥有这幅艺术品了,没有谁能够回购所有份额去兑换这个实物,那么该艺术品的价格仅仅只是电子屏幕上跳跃的数字而已。
而更重要的是,艺术品不可能大众化,如果一个东西,你喜欢,我喜欢,开着200万豪车的王总喜欢,在乡下卖瓜的王婆也喜欢,那么这个东西绝对不可能成为艺术品。而这样一个注定小众的产品,你让所有潜在买家都拥有了一定比例的份额,也意味着再也找不到比他们更想拥有这件艺术品的人了,这就将形成有价而无市,比以往那个小众市场更缺乏流动性的炒作市场。
笔者以为,这才是文交所陨落给“区块链+艺术”领域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