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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什么是区块链项目正确的盈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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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承实

全球第一个区块链项目——比特币系统诞生已经整整10年。经历了2017年全年和2018年上半年的高潮,区块链整个行业目前进入了低谷期。大部分曾经风靡一时的区块链项目中途死掉,一少部分还在苦苦坚持,能够落地生根开花的区块链项目少之又少。比特币、以太坊这两个区块链最早开发的系统仍然是这个行业里最成功的项目。这个结果当然与区块链项目天生的乌托邦理想主义有关系,但更直接的,是大部分区块链项目并没有找到正确的盈利模式。

抽象来看,盈利模式是通过对自身以及相关利益者的资源进行整合而形成的一种实现价值创造、价值获取、利益分配的组织机制和商业架构。具体来讲,盈利模式是对经营要素进行价值识别和管理,在经营要素中找到盈利机会,探求企业利润来源、生产过程以及产出方式的系统方法。

一、项目的不同阶段对应着哪些盈利模式?

一般意义上盈利模式可分为自发的盈利模式和自觉的盈利模式两个类型。

在自发的盈利模式中,企业(项目方)对如何盈利、能否盈利缺乏清醒的认识,即使有盈利,但盈利模式不明确不清晰。这种盈利模式具有隐蔽性、模糊性等特点,是自然形成,而非主动设计的结果。

自觉的盈利模式是企业(项目方)通过总结经营实践,对经营行为进行自觉调整和主动设计,进而形成的具有清晰性、针对性、相对稳定性、环境适应性和灵活性等特征的盈利方式。

在市场竞争初期,企业(项目)大多处于成长期,尚不成熟,其盈利模式大多是自发的。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企业(项目)的不断成熟,企业(项目方)会加大对市场竞争态势和自身盈利模式的研究投入力度。但即便如此,也并不是所有企业(项目)都能幸运地找到盈利模式。盈利模式需要深入分析企业(项目)经营要素,对这些经营要素进行价值识别和管理,并对现有的盈利方式进行改进,才有可能成功匹配。

二、产业有哪几种价值模型?

企业(项目)在一定时期内能够盈利,必然内含着一定的价值创造和价值获取。从一般意义上来讲,产业价值模型一般有以下三种。

1. 产品利润主导

企业(项目)关注个体的、集中的产品现实利润的实现,更多表现为以集中的技术、能力和产品获得当期利益、利润和资产或所有者权益的增长。产品利益在自然状态和个体企业上表现充分。

2. 相关利益者价值主导

以产业链或平台为基础,围绕产业链或平台的产业或集成资源,设计产业或服务的相关利益,并形成产业或平台协同服务创造利润与价值的机制,各类主体分别从中获取利润或利益价值。

3. 社会价值主导

产业集聚的中后期,会在产业的基础设施层面产生产业主导型企业平台,这些企业平台会在行业规则、行业通用基础技术、行业公认公允评级等领域生成类似于垄断状态的一个层级,并以社会协同的方式占据大部分利润和价值。这类基础设施层面的平台价值以社会共同认定的方式存在,拥有宽泛的边界和巨大的规模,常常被少数群体以非市场竞争方式掌握主导权。

三、不同类型区块链项目内含什么样的产业价值模型?

区块链概念诞生仅仅10年时间,整个产业(行业)还处于初级阶段,其盈利模式尚不清晰,能够坚持下来的项目绝大部分处于自发盈利模式阶段。整个行业变化又极其迅速,清晰的盈利模式还没有显现出来。

同时,全世界经济陷入持续低迷时期,遍布全球性的资产荒困扰着所有投资者。区块链概念甫一诞生,立刻就牵动了所有人的神经,并且成为了各路人马竞相竞争的红海。区块链相关企业(项目)面对着激烈的竞争,生存和发展压力极大。

与此相对应的,是区块链项目天生具有的乌托邦思想和理想主义色彩。从其最开始的中本聪的白皮书,到后来的一系列公链项目,从其本意来讲,无一不是要通过广泛的社会协同成为社会价值主导型项目。

但任何项目要想生存和发展,首要的还是要找到自身的价值来源,即这个项目的利润到底来自于哪里。从近几年区块链项目的发展来看,绝大部分项目自身不具有造血功能,即使胸怀远大理想,但大概率会中途倒下,至于未来是否能迎来曙光还是未知之数。

1. 公有链

公有链是非准许链,面向所有人开放。任何人任何时候都可以自由进入,也可以自由退出。公有链是区块链最原初的项目形态,也是最富有区块链去中心化精神的项目形态。

从公有链应用系统来讲,按照其自身服务和影响范围,公有链既应该是产品利润型项目,也有可能是相关利益者价值型项目,还应该是社会价值型项目。但从公有链本身定位来讲,公有链最应该成为社会价值主导型项目。

必须看到,任何产品或服务,存在的前提是能够满足特定需求,公有链应用系统也不例外,产品和服务应该是其获得最基本利润的来源。在此基础之上,公有链通过对其自身以及相关利益者资源进行整合,为相关利益者和更多人群创造更多价值。最终,通过产品、服务、技术、标准、专利等,成长为社会价值主导型项目。

公有链底层技术类项目与公有链项目应用方是紧密绑定的,主要为公有链应用型项目提供技术支撑,因此,公有链底层技术型项目也应该具有产品利润,最后成长为社会价值主导型项目,但其相关利益者价值则相对较弱,除非是针对某些领域特殊需求。但从公有链发展历程来看,大部分公有链项目一开始就设定了社会价值主导型项目的目标,包括公有链应用型项目。这类项目在运营一开始就重点聚焦在扩大影响和规模,但对相关的社群用户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以及价值创造考虑较少,更没有考虑到其产品利润的最终价值来源和相关利益者的价值来源。因此,这一类项目很快就陷入到无源之水的境地而难以为继。这一点从当前众多公有链发展现状不难得到验证。

2. 联盟链

联盟链是准许链,是面向多业务主体的区块链业务系统。联盟链天生就是跨越企业和组织边界的,因此,联盟链天生是相关利益者价值主导型项目。此外,联盟链一定是基于具体业务场景和特定业务需求的,因此,也必然具有产品利润,只是这种产品利润需要在相关利益者之间进行分配。这一点在Facebook准备发行的Libra系统白皮书中最为明确,Facebook联合众多企业,针对现行货币支付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改造,其收益为所有参与方共有共享。

联盟链难以成为社会价值主导型项目,除非该联盟链应用系统中的一部分内容具有广泛的普适性,可以独立于该联盟链场景而独立存在,并进而在更多场景中得到使用和推广。

3. 私有链

私有链是准许链,是面向单一业务主体的区块链业务应用系统。从私有链的性质来讲,私有链最应该成为产品利润主导型项目,但也有成为社会价值主导型项目的可能。

一般意义上认为私有链适合于单一企业或组织内部使用,但从私有链的定义来看,私有链完全可以跨越企业或组织边界,按照业务范畴而不是实际存在的企业或组织范畴而界定。这种业务范畴可以是实际存在的业务范畴,也可以是虚拟的业务范畴。

私有链的最大特点是业务主体单一性。业务主体单一,意味着该系统必然有其特定的业务场景,因此,私有链系统建立的前提必然有特定的应用需求,其存在方式也必然以产品或服务形态存在。这一产品或服务的使用方就成为私有链价值创造的直接来源。

私有链基本不会成为相关利益者价值主导型产品。因为私有链是准许链,且承载的业务单一,单一的业务主体意味着这个系统在很大程度上是他组织的,而非自组织的,是强中心的,而非多中心的。因此,私有链在业务形态上也会是他组织的。参与私有链的一般业务主体即使在使用这个系统时获取了相应的利益,但由于是被组织的,其利益占有也会具有比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私有链很难通过内部的协商或博弈,形成多方利益共赢,演化成相关利益者价值主导模型。

如果该私有链系统面对的应用场景具有较高的普适性,并且系统建设运营都非常成功,那么该私有链系统有可能脱离原来的业务场景,而面向更多同类业务场景,进行横向的推广复制,在这个意义上该私有链系统是具有成为社会价值主导型产品的可能。但这种社会价值主导型,更多是该产品自身价值的外溢,而不是直接来自于该产品自身的价值。互联网背景下传统细分领域里的一些应用系统,比如财务管理系统、人事管理系统、图书管理系统,都具有这类特点。区块链背景下的细分领域产品,也会有这种特点。

四、不同类型区块链项目正确的盈利模式是什么?

除了从区块链项目面对的用户群体分类,还可以从不同的项目所在层次进行分析。

1. 区块链技术类项目

区块链技术类项目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类比为目前的软件公司项目,它针对具体的场景或产品,提供基于技术的解决方案。这种类别的解决方案,主要表现为产品或服务,因此区块链技术类项目具有产品利润。如果这类项目和项目的使用方达成长期合作,强强联合,深挖细耕,分享利润,则会产生相关利益者利润。如果该产品和服务能够脱离目前的项目背景,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并在一些领域或特定领域主导市场,则会产生一定的社会价值。

由于区块链相关技术仍在快速演进过程中,相应的项目场景也仍需要进一步匹配,因此这类项目目前仍处于自发盈利模式阶段。至于能否进入到自觉盈利模式阶段,则要看项目执行方对未来技术发展的探索、产品服务适用范围的拓展和适配。因此,这类项目的正确盈利模式是夯实产品利润,在此之后逐步向相关利益者利润模式过渡,找到适合的长久合作伙伴,持续深耕。如果其在深耕过程中形成的技术、产品、服务、标准、专利等内容能够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推广,则有可能进入到社会价值创造阶段。当项目执行方经过深度研究和探索,其产品能够占领一定市场份额以后,将进入到自觉盈利模式阶段。

2. 区块链应用类项目

区块链应用类项目肯定是产品利润主导类项目。但这类项目在开发前期,肯定会有漫长的探索和试错,这一阶段是自发盈利模式阶段。一旦项目进入稳定的盈利时期,项目执行方会对项目实践进行理论研究和总结,并将项目的成功实践总结为项目经验,进行推广和复制,稳步进入到自觉盈利模式阶段,并进而进行针对性的产品设计改进。

这类项目由于具有独特的背景,因此很难具有横向推广价值。项目背景越独特,越难以跳脱出相应的背景进而抽离出其内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生成广泛的社会价值。

3. 区块链衍生类项目

目前广泛存在的钱包、交易所、矿机、矿场等项目,严格来讲并不能算是区块链项目,它们是区块链这一产业的衍生项目。由于这一类项目严重依赖区块链项目发行的虚拟加密资产,因此这一类项目会在相当长时间内处于自发盈利模式阶段。又因为区块链项目虚拟加密资产的发行行为是否可持续,资产价格变化趋势如何,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法确定。因此,这一类项目自身的盈利模式也难以确定。其盈利模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外部环境,这里的外部环境,既包括世界各国的监管政策、监管力度,也包括监管政策和不同的监管力度之下人们的预期和反应。

同区块链应用类项目一样,这一类项目也将长期是产品利润主导型项目,即使能够进入到相关利益者价值主导阶段,比如矿机生产厂商和矿池进行合作进行利润分享,但由于业务前景不明朗,也将仍旧是一种不稳定的合作关系,仍难以进入到自觉盈利模式阶段。

五、区块链项目发展的可行道路是什么?

区块链从第一个项目比特币系统诞生至今已经10年时间。对于一个行业或产业,10年时间仅仅是一瞬间。区块链有其行业特殊性,既包罗万象,整合了过去的大部分理念和技术,同时在每一个细分领域又在不断突破既有的制度和规定。因此,对其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研究,进而研究梳理出不同类别项目对应的发展阶段和盈利模式,对于行业或产业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事情。

大部分区块链项目,从最初的宏大理想,回归产品利润主导和相关利益者价值主导,在价值创造和盈利方面打下牢固的基础,无论从目前来看还是从长期来看,都是理性的选择。在此基础之上,再根据项目特点,适时适情过渡到社会价值主导阶段,或许是一条可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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